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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嘉靖新政 我欲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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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兴亡,重吏治;朝廷盛衰,功在财政。”

嘉靖二十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早朝之时,朱厚熜以这样一句话拉开了嘉靖新政的帷幕。

“吏治不清,必致朝政败坏,累及民生。我朝开国之初,太祖高皇帝便定下律法,以六年为期实行京察,年老有疾者致仕,疲软无为及素行不谨者关带闲住,浮躁及才力不堪其用者贬谪罢黜,贪酷不法者削籍为民。此乃太祖文皇帝留给子孙万世垂治天下之成法。但朕以为,如今我朝已进入中平守成之期,吏贪官横之情状较之洪武年间尤有过之,京察当由原来六年一期改为三年一期,自嘉靖一十八年京察之后至今已三年,朕此前已着内阁阁员、吏部侍郎徐阶会同都察院都御史陈镒主持嘉靖二十二年京察,由两京各大衙门司员职官自述三年来的秉职情状,行谋是否保善家邦,言事是否苟利社稷;有何等职绩,慷慨任事于法制之内;有何等缺失,毁瘁置君于暗墨之中。四品以上官员自陈得失之奏疏上呈御前,由朕决定升降去留;四品以下官员,由吏部会同都察院考察,称职者留用,不称职者裁汰罢黜。去留即定之后,任职若有其他过失隐瞒未报者,由六科给事中或都察院御史予以纠劾拾遗,从重论处,以儆效尤。凡京察中被罢官者,终身不复用。”

“实行京察考究京官得失,罢黜邪佞之徒及贪官污吏只是其一,我朝一大弊政乃是各衙门批复公文虽多却未能落到实处,以致朝廷政令难以施行。为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当实行考成法以从严考究各级衙门及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自即日起,京城各大衙门当设立三本账,一本为底本,留衙存照;一本按职份分送六科,一本送内阁,由内阁稽查六科,由六科稽查六部;应天、顺天两府和一十三省各省府州县也应建立公务登记台账,办理公文必须按时登记备查,上司衙门对其实行月考年稽,以保障朝廷法令如疾雷迅风,大行于天下。

“内阁掌中枢之职,上承朕意,下领百官,朕以社稷相托,付之九州国运、亿兆民生。两京一十三省应以半年为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由内阁会同吏部对京师各大衙门及各地牧民之官考勤考绩,甄别全国官吏勤惰贤愚。今后官吏进退升罢,皆以考绩为准,都察院与六科廊一干风宪言官稽查有司信赏必罚,不得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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