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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衙门失火案(一) 十龙夺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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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使,督、抚属官,专司一省财赋及人事,与专司刑名的按察司并称两司,从二品官衔,别称“藩台”、“藩司”,在省级官员中仅次于巡抚,也属封疆大吏。黄庭义为布政使司都事,负责的正是财政方面的事情,换句话说,这位小官儿就是个会计,专管着财务之事宜。他所呈交给胤祚的小册子很薄,不过四、五页纸,但其中的内容却令胤祚出了身冷汗:

整个直隶省库银居然亏空了一百多万两银子,这还仅仅是省级机构的亏空,下面的州县还不知道能有多少亏空出现。册子里记录了数十个官吏挪用的库银数额,头一个就是直隶巡抚武赫,光是他一个人就从库银中搞走了近四十万两,藩台、皋台的大名也都在其列。不仅如此,这小册子里还记载了数桩冤案,其中最为详细的一则是一件夺妻伤人致死案,案情并不复杂,可牵涉其中的大员之多,官位之高却令胤祚吃惊不小。

案情很老套:沧州府南皮县秀才周保中有妻刘氏,貌美如花,于康熙三十三年清明扫墓时被当地巨富何昆所遇,何昆遣家仆打伤了周保中,抢走刘氏,周保中回家后因伤势过重而死,其寡母周黄氏在相邻的帮助下将状纸递到了县衙,可却被县令以无人证为由打了出去,周黄氏不服,一路告了上去,从州告到了皋司衙门,最后还拦街告状,将状纸递到了武赫的手里,可最终的结果依旧是不了了之。

胤祚在房中来回地踱着步,仔细地思量着各种的可能性,对于直隶一省,胤祚可是势在必得的——按计划,将来海运漕粮的终点就设在天津卫,无论如何胤祚都得将直隶一省掌握在手中,最低限度也得由一个清廉自守的官员来掌控,否则必然影响到海运的成败。像武赫这等老货,胤祚根本指挥不动,再加之这货又贪得可以,海运之事落在武赫的手中只怕是凶多吉少,一旦事有不谐,倒霉的却是胤祚自个儿,康熙老爷子的板子可不是那么好挨的,那是要人命的事儿。

嘿,这么简单的案情居然审了这么久都没有个结果,难不成那起子官员都是白痴?不肖说,这里头的猫腻绝对是何家的银子在作怪。周黄氏,黄庭义?唔,这周黄氏想来跟黄庭义有些瓜葛才是,否则黄庭义怎会冒如此大的风险也要将案情禀告自己,那些亏空之事想来是黄庭义生怕自己不肯接手案子而透露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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