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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麻将 鬼谷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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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鼠狼这玩意儿最爱吃的就是鸡,而我想要收拾掉它,便是要从鸡上下手。

自古以来,黄鼠狼大多都喜食鸡,特别是那种红冠子的大公鸡,用个比喻:基本上就跟色狼见着美女一样了,走不动道。

脱离人身的仙家可不比人的脑子好用,我只需要拿大公鸡引诱一下,它自然就会上钩。

想要进食,必须得让真身到这儿,等我找到了这孙子的真身,到时候可就想怎么收拾它,就怎么收拾它。

“张叔,你去东北那边到底是惹着啥事了,黄仙儿怎么会跟着你来南边儿呢?”我坐在沙发上用红绳子穿着铜钱,嘴里好奇的问道:“你是怎么惹上它的?”

张庆海本还在跟他媳妇闲聊,听我这么一问,他苦笑着叹了口气,没在乎我放在桌上的烟盒是五块一包的蓝黄,他把烟抽出了一支,很自然的点上。

“这烟多久没抽了。”张庆海大笑着抽着烟,见我一脸疑惑,他对我眨了眨眼睛:“张哥我可是从十七岁开始白手起家的人,当初别说是蓝黄了,就是软黄我也抽过。”

闻言,我愣了愣,随即一笑:“您够厉害的。”

张庆海白手起家,这事儿我还真不知道。

现在张庆海也有四五十岁了,也就是说,他前面用了几十年的时间,最终才拼出来了一个比谢天河还大的家产这份毅力可是够牛逼的,我是打心眼里佩服他。

“前几天去沈阳也是为了做生意,谁知道会撞见那东西呢”张庆海的笑容无比苦涩,摇了摇头,靠着沙发说道:“这事可说来话长了。”

据张庆海说,上星期他去沈阳的目的是为了做投资,投资的对象貌似是个房地产企业,当然,这些都跟重点无关。

重点是张庆海在沈阳的最后一个晚上,就因为一件看似“简单”的事儿,他把黄仙儿惹着了。

当天晚上,张庆海并没直接从那投资公司回酒店,而是在沈阳的街道上自个儿闲逛,说是很多年没回东北了,趁机会正好去逛逛。

张庆海是东北人,十五岁随家人来的贵阳,从此便在贵阳定居了下来。

估计他家人也没想到,一定居就定居出了个富豪。

在沈阳街道上逛到十一点多的时候,张庆海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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