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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五十 血雨腥风城 奉天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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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再次占了京师,为筹措军饷,又开始敲诈富户,主要的名目叫做“买罪”。

京师作为满清都都快一年了,城中百姓官吏,皆尽剃,留头不留,此中百姓,多是因为保命才剃的。

既已剃,便有投敌之罪,李自成下旨,按财产多寡收取“买罪”银子,有给不起银子者,便以通敌卖国的罪名逮捕下狱,用刑逼迫,至死方休。京师一片恐怖气氛。在百姓心里,竟比满清统治的日子还要难过。

大将刘宗敏专门做了夹棍,每问一句“拿不拿银子”,便让人多使一分力,被夹得骨头断裂者不计其数。那具自创的刑具,被人称为“阎王棍”,比阎王索命还要残暴。

作为大顺皇帝最得力的干将之一,刘宗敏在京师繁华之地过得是滋滋有味。他占了一所庭院,每日的工作便是催军饷,对各大户用刑。又找来前朝御膳房的厨师,每日做山珍海味十桌。

用膳之时,刘宗敏坐在上侧,奴婢们抬着做好的膳食,一桌桌从他面前经过,每桌都不尽相同,好在神州饮食文化繁荣,菜系繁多,花了心思和银子,总是能做出新花样来。刘宗敏一桌桌看下去,看到合心的饭菜,才用手指一指,选中一桌。

每日晚间,用的女人也是夜夜更换。好在京师人口愈百万,足够刘宗敏糟蹋的。时户部统计京城城市人口三十余万,郊区五十余万,当然每个时期总有黑户,算起来愈百万不为过也。

城郊李家有个未出阁的闺女,艳丽闻名左右,提亲者甚众,刘宗敏听说之后,派出爪牙逼迫李家纳银十万两“买罪”,李家没有这么多银子,族长便被抓到牢中“比较”。

“比较”是明朝的一种催粮手。地方官收税时,如果某乡村有人欠税拖税,地方官为了不激起乡民反抗,一般不会直接派衙役下去抓人,而是招来那个地方的里长,用刑,一般是打一顿,称为“比较”。比较完里长,还没有交清,便比较族长。自上而下,比较完了都拖欠税款的话,才命令里长去抓拖欠最多的税户。

李家族长被刘宗敏的人抓到狱中,比较完之后,四肢骨头碎裂。大顺官吏又冲进李家,抢了家产,然后把那个颇有艳名的小姐抓进了刘宗敏府中。

小姐对大顺军恨之入骨,不肯就范,刘宗敏便命人绑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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