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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最大的痛苦 白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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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事发当天,东子未满十六岁,他人生的第一个十五年到此结束。

十五年,另一个十五年,是他未来的人生,这十五年他将在监狱里度过。

这起案子轰动了全镇,有人直接将东子上升到欺师灭祖的程度,况且被他所杀的人还是校领导,认为不判东子死刑简直不足以平民愤。也有人认为这次量刑太重了,东子是个未成年人,而且是未满十六岁的那种,不应该接受如此之重的刑罚,十五年就等于毁了他整个青春。

我想去见东子最后一面,被释永远师傅关了禁闭。

判刑之前,警察来找我问过话,问的都是东子作案前的具体情况,还问我东子有没有什么异常,我把我所知道的如实回答。但街坊四邻们不这么想,他们私底下议论我是东子的帮凶。因为这个,释永远师傅觉得很没面子,他叫我少管闲事,坚决不让我去探望东子。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写了一封信,托东子的表哥转交给东子。

不久之后,学校为此举行了学习法律的活动,主要是教育孩子们打人杀人都是不对的,据说是教委领导认为我们学校的法律意识太薄弱了。

在这次活动中,东子成为了反面典型,每个老师都以他为例子进行痛批。

但在学生心目中,东子是个英雄,甚至是一个改变了命运的伟大人物。

本来在此之前,这所学校初一到初三都得上晚自习,因为苟日德被刺事件,校方取消了晚自习。直到两个月后,由于初三的课程实在太紧了,学校规定初三开始晚自习,初一初二依然不用上晚自习。这导致许多初一初二的学生对身在牢狱中的东子歌功颂德,正是这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让他们从某种程度上免除了被应试教育蹂躏的命运。

东子没有给我回过信。

对那时候十五六岁的我们来说,十五年,就是我们的一生,就是永远。

我渐渐将他遗忘。

我以为自己再也不会见到他。

事实证明我错了,时隔十五年之后,我见到了他。

由于表现良好,东子提前一年出狱。他花了大半年时间来适应这个世界,当年他进去的时候,连翻盖手机都是稀罕玩意儿,现如今连小孩子都用ipad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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