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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默契的见面 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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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的贵族***里曾经盛传一句话,一个智深如海的一个同样智慧的儿子,却往往会有一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女儿。

这句话用到陈家陈月华的身上,简直是一语中的。

陈家是一个在曹都屹立了足足两百年不倒的贵族之家,到了陈家现任家主陈道之这里,更是身为曹国上卿,是在整个曹国都足以排进前十名的重要人物,而最关键的是,陈道之以他雍容优雅的气度和算无遗策的智慧,在整个曹都,乃至于附近许多国家,都赢得了一个智者的称号,和人们极大的尊敬。

但不幸的是,他的几个儿子,以及其他十几个侄子一辈的后继者中,却尽是些喜欢夸夸其谈的纨~膏粱,竟连一个能够追随他智慧脚步的都没有。

唯有一个女儿陈月华,才堪堪符合他的要求,并且成为晚辈中最受他宠爱的一个,因此,在曹都提起陈家的下一代,人们首先想到的不会是陈家那几个金玉公子,而是在陈家排行第三的这位陈月华小姐。

尽管如此,她做仍然从不张扬,不管到哪里去,从来都最多只是坐一辆在曹都贵族们中间绝对显得很寒酸的青篷布小马车,而且,不管现在的曹都有多么盛行女子胡服骑马,但是在曹都,她却从来都不会跟随时尚,像其他的贵族女子那样穿着紧身的胡服骑着马儿抛头露面——当然家里或者是在其他地方则是例外。

这是一个公认的淑女,大闺秀的典范,和佼佼者。

因为她的父陈道之曾经告诉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尾巴,一个真正的聪明人,不会想着要把自己的小尾巴完全藏起来,而是让它稍微露出那么一点。

遵循父亲的教导所露出来的,是为其他贵族小姐们所极为不屑的一点,那就是和下面的那些暴发户们打交道。

其实天知道她有多讨厌些一身土气的暴发户!

马~哒。算时间差不多该到红楼了。她略整理了一下自己地衣服。露出一个淡淡地笑容着今天回去之后向父亲禀报时。大概又会获得父亲地几句赞赏吧。

个时侯。不知为何她突然想到了那个同样也是一身土气地霍蒙。

最近这一段日子霍蒙一个十六岁地年轻人却击杀了陈风笑这么一个成名已久地云师城主地事儿。在曹都地贵族***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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