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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谎言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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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孙福景,当然是他,只能是他。

22年前的汤志学案里,那两个拥有显著特征的“凶手”只出现在他的证言,和后来另一个证人的口中,所起到的效果都是相同的,引导警方的破案方向往“凶手”特征上引。

人贩子拐卖妇女儿童都有一个相对的共识,不挑那些有显著外貌特征的人下手,两个做下如此大案的凶手为什么毫无伪装。他们既不杀死孙,也不动手抢钱,就好像只是为了让孙福景看到自己的奇装异服而特意绕了半个多小时的路。

解释不通的逻辑,换个角度看就非常通顺。

把孙福景从受害者的位置换成凶手的同谋,一切逻辑就是合乎发展的。

赵、钱二人当晚杀死汤志学以后,根本没去过孙家,自然就没有沿路的目击者,他们在工地,后半程都有工友作证,自然而然的在9点半,这个孙福景编造的“第二案发时间点”拥有了合理的不在场证明。

22年前的孙福景之所以能骗过警察,成为一开始‘并未被外貌特征迷惑’的怡安县警察调查的盲点,靠的是他四处求爷爷告奶奶到处借钱的惨,和后续破产的倒霉。

是啊,全怡安县的人都知道他在喊缺钱了,这样的人怎么会是凶手呢?

开车的袁越和视频那端的霍染因都没有对这个答案有什么意外,事实上当DNA检测出赵元良和钱树茂是凶手,孙福景就已经呼之欲出了。

9点半工地的人没说谎,说谎的就只能是孙福景。

袁越只是苦恼一件事:“我今天去试探过孙福景,他很谨慎。且做了很多准备,回答滴水不漏。”

他大略概括了一下今晚他和孙的对话,接着说道:“所以,我们虽然知道他有重大嫌疑,可时隔22年,缺乏有力的证据去逮捕他,现在赵、钱都死了,连人证都没了。当年那个作证在大巴附近看到长头发样貌的证人,我们已经派人前去询问调取新证言,但哪怕最后证实他收钱说谎,也无法把证据链完善到指控孙福景杀人。”

“意料之中。孙福景不简单,他谨慎不奇怪,不谨慎才奇怪。”纪询说,“你去查过当年在建的那栋烂尾楼吗?”

“你的意思是……”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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