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良心,小莫就是一个贱人!
本来小莫的出身是很令人同情的。
一个从有记忆以来,就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生活在社会最黑暗,最底下的世界。他们信奉的完全就是丛林法则。非生即死!每天都在与死亡为伴,时时刻刻忍受着饥饿的折磨,还会时不时的被人揍上一顿。可怜的小莫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
当然,这不只是小莫一个人,而是一个小小的社会——正常人完全想象不到的一个社会。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他们,从小奉行的原则是,只要是我看到的,就是我的!看上的就伸手要!得不到的就要抢过来,抢不到就偷,偷不到就骗!总之只要是我想要的,变着法的也要弄到手!
小莫这就是这些被世界所抛弃的人们,生活在数额会最底层的,最低贱,最可恶,最卑鄙,最无耻也同样是最可怜的千千万万的被人们遗忘的人之一。
他们会偷,会抢,甚至因为争一点小小的事情而大大出手,也许为的只是正常人咬了一口觉得味道不好便丢掉的面包……
他们是可怜人!
但小莫不是!
小莫是贱人!
因为早在小莫董事的时候开始,他想要的东西从来不会买,也不回头不会骗,他只会一样——抢!
小莫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听来了一举伟人的话:我来了,我看见,我征服。
于是,这个贱人就把这句话改成:我来了,我看见,我抢走!
看!多么直白的宣言,多么**裸的挑衅!这要是让警察叔叔知道,非给他带回去喝茶不可!不过很可惜的是,这里没有警察。那些衣冠整齐的老爷们是不会到这种地方来的,尽管这里的犯罪率是绝对的居高不下!这里曾一度被成为是c市的地域,毒瘤!可是这里却依然没有人管!所以小莫这个贱人在这里干什么都不会担心被警察教训!
为什么说小莫是个贱人呢?当然不是因为他会抢,因为这里所有人都会抢的!但是让人不可忍受的是,这里的人都是去抢外面的那些生活在阳光下的人们,而小莫——这个贱人,却总是抢他们自己人!
为此,小莫的解释是,抢外面的人需要走上好远,还要冒着被人打断腿的危险,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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