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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章 过去 宠爆农门俏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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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并不是周氏的亲生子。

当年沈家也是二李子村的大户,算的上是体面的乡绅。

到了沈德这一辈,又是凭本事考上的秀才,这在本村可是光宗耀祖的好事。这之后老爷子便抖了起来,琢磨起全家去县里生活的想法,他想着毕竟在这乡下地方,实在不利于儿子学问的长进。

于是一家人商讨一番,就闭了沈家的祖宅,卖了所有的旱田和下等水田,只留了上等的租出去,之后便举家迁去了南自县。

这周氏便是南自县小有名气的得月楼老板的女儿。

她爹看上沈德才学,见对方虽是出生农村,却是聪明通透的,便有意许了女儿给他。

读书极其耗费银子,即使是卖了家里大部分的祖田,沈家在县中也算不得什么富户,且一家人只出不进,每年只靠些租田进项,想来也支撑不过多久。

这瞌睡来枕头,沈德明白,只要有个有钱的老丈人,还愁媳妇的嫁妆少么。日后他若想继续考学,又或选官,少不得岳父大人支持一二了。

于是二人便成了亲,可成亲之后一连几年,周氏都一无所出,再加上沈家三代单传,婆母虽是不说,但早已心生不满,筹谋着要给儿子再娶一妾。

可周氏也不是好相与的,她父亲有钱,自己又掌着家中中馈。更遑论上次秋闱,沈德未得中举人,即使是他,在自己面前也是矮了一头。

周氏便同父亲商量了,先收养一小儿,之后如若生子,便也罢了,如若真的生不了,那便当亲儿养着,总之入了族谱便是沈家人,要好过沈德再娶妾室。

沈德自是清楚在自己考上举人前,少不得要夫人娘家支持,便也同意了周氏的想法。于是不多日,他就找人带了一个两岁多的男孩上了门。

粉雕玉琢的小脸,黝黑的瞳仁,还带着一股子说不出的岑贵。

“这孩儿已经两岁多了,太大,怕是养不熟。”周氏不太情愿,她想的是直接过继个自家的子侄,而不是什么来历不明又年岁大的孩子。

“我看倒是不错,这样子看了就是个聪明的。”沈德也有自己的算盘,既是收养,那便养个没有血缘关系的,日后如若自己有了孩子,那这个即使舍弃了,也无甚大碍。免得养来养去,最后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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