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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开渠之争 我在三国养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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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犬,身体纤瘦流畅,擅长速奔,如今多为高门大户饲养,主要作用便是狩猎,因养殖者家境多是不错,外界难见贩卖。

细犬奔跑速度在犬类中出类拔萃,不过它们的战斗力并不强,狩猎时也多是辅助人们骚扰猎物,或是抓些鸡兔类的小兽。

人类对狗的驯化已经很难深究具体年代,不过真论起来,狗肉如今同样是民间一种比较常见的肉食来源。

民间狗子多是些柴狗土狗,所谓中华田园犬,面对这个时代的人们,欺负欺负小娃还可以,见了半大小子,最大作用也就是吠叫示警。

刘沧挺喜欢狗的,而且饲育能力对动物的智商也有一定的要求。

比如说刘沧养的猪,一些简单的语言交流甚至猪都能理解执行,但乌龟‘板砖’就需要刘沧上窜下跳的一阵乱比划,那所谓的灵兽乌龟还不一定能明白刘沧的意思。

而对于一些鱼蛙类的动物,甚至根本就无法让系统承认为饲育对象。刘沧估计可能是因为那些动物养的再久,也难以确认自己的饲养对象。

这方面狗子就挺完美了,但面对如今的环境与今后的战乱,对于饲养动物,若没特殊作用,其最大价值到底还是宰了吃肉。

刘沧不忌讳吃狗,只不过养狗不杀狗,他到底还是不太愿意杀自己养的狗。

一般土狗,哪怕是刘德然说的细犬,一个比一个能吃不说,战斗能力方面也不太显眼,在刘沧看来也都是杀了吃肉的品种。

刘沧不想养狗取肉,所以一直没有养狗,但他却是惦记着一些体型庞大凶悍的犬种,养起来看家护院放牲口,若遇战乱,放出去也能跟凶兵悍将撕咬搏命。

眼见刘沧对细犬没什么兴趣,刘备这时又跟刘沧凑在一起,刘德然也不再往刘沧身边凑,跟身边青年不时说上两句话,转眼众人便汇聚村口。

天色渐明,只见村口数名中年汉子围着一名老者,一身灰色劲装,足蹬布鞋,手腕覆甲,双手背在身后,两名健壮汉子护其左右,却是这楼桑刘氏的族老其人。

远远看去,却见化身楼桑扛把子的老头真扛了个家伙什,刘沧惊的拉扯身旁刘备。

“我靠,咱村有那玩意?我咋不知道?!”

一杆大戟,双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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